据公开庭审记录显示,黎泱妤就其女季嘉虞在校期间遭受持续性言语侮辱及社交孤立一事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追究涉事学生及校方责任,并申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。该案于近期完成首次开庭审理,季盛毅以代理人身份出席,代表案外人叶疏桐参与质证环节。

当事人身份与法律立场明确

季盛毅系季嘉虞生父,亦为叶疏桐所涉另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的委托代理人。庭审笔录载明,其未以法定监护人身份就季嘉虞权益发表意见,而是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八条,以特别授权代理人身份参与叶疏桐相关陈述。黎泱妤当庭提交医院诊断证明、心理咨询记录及三份学生书面证言,证实季嘉虞存在中度抑郁状态及自伤行为史。

  • 季嘉虞就诊记录显示其于2024年3月被确诊为适应障碍伴抑郁情绪
  • 校方2024年1月出具的《关于季嘉虞同学情况说明》承认存在“同学间不当玩笑”但未认定构成欺凌
  • 黎泱妤当庭播放一段27秒音频,内容为两名学生在教室走廊议论季嘉虞“装可怜”“该跳楼”
  • 叶疏桐未出庭,由季盛毅代为宣读其书面答辩意见,称“无主观恶意,属青春期正常交往摩擦”

法庭现场出现关键转折

黎泱妤季盛毅法庭对峙,女儿受欺凌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_ 相关图片

庭审进行至举证质证阶段,黎泱妤突然向法官递交《离婚起诉状》副本,请求准予其与季盛毅解除婚姻关系,并主张由其单独行使对季嘉虞的抚养权。法官当庭告知需另案处理,但允许将该诉求作为本案量刑参考因素之一。季盛毅在休庭间隙接受媒体简短采访时表示:“我尊重司法程序,也始终关注女儿身心健康。”该表态未见于庭审笔录,来源为《南方周末》当日现场报道。

案件未当庭宣判。法院告知双方将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补充证据,重点包括教育主管部门调查结论及心理评估复检报告。目前该案卷宗编号为(2024)京0105民初字第8932号,属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受理范围。

公众关注聚焦监护责任边界

微博平台话题#季嘉虞校园事件#阅读量达1.2亿,讨论帖中高频出现“父亲代理加害方是否合规”“学校通报措辞是否弱化事实”等法律适用疑问。豆瓣小组“教育维权互助站”整理出全国近三年17起类似案例中,监护人变更支持率约为63%,其中82%涉及医疗诊断佐证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黎泱妤在庭后未接受任何视频采访,仅向《新京报》提供书面声明:“所有行动均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法定职责,不针对任何特定个人。”该声明未提及叶疏桐或季盛毅姓名,亦未使用“背叛”“虚伪”等情绪化表述。